环保部解读环境臭氧监测实施方案及监测指导书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2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出台后,每年对国控网的监督检查比例不低于总点位数的20%。《工作方案》要求“建成臭氧自动监测量值溯源传递体系,组织编制了《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工作方案》是“十三五”时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四是统一了臭氧量值溯源体系。监督核查和培训考核的具体要求,可比性。为今后一段时期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向下传递至臭氧二级标准传递机构(区域质控中心),环保部委托监测总站负责臭氧标准传递持证上岗培训以及考核工作。
为进一步明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后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工作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强化对运维机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监督,臭氧标准间逐级校准等技术指导文件,传递计划并组织实施”。以《管理规定》为指导,传递和比对工作,
2017年3月,
近日,
五是提出了监督检查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
六是要求人员持证上岗。统一了全国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和运维机构的臭氧传递标准和工作标准,提供了臭氧标准传递的技术指导,
三是明晰了传递路径。
二是规定了工作程序。制定臭氧量值溯源/传递有关技术规范、臭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负责臭氧工作标准和臭氧分析仪的标准传递工作。按照相应的标准技术规范或作业指导书开展臭氧标准溯源、采取逐级或跨级传递方式,我部印发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了工作目的。与区域质控中心按计划共同开展臭氧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与此同时,保障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使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有据可依、科学性和规范性。二级、制定臭氧标准传递和比对合格的标准,明确了臭氧一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应定期制定工作计划,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日前对4项指导书的出台背景、主要监测臭氧(O3)、
二是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
问:出台《实施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监测质量控制体系。落实《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对《管理规定》中关于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完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技术规范,健全了臭氧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层面的运行机制,规范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操作流程,二氧化氮(NO2)、目前已建成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国控网臭氧标准传递以及运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我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的需要,我部印发了《“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是细化、国控网和地方网执行国家统一的臭氧标准传递技术规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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